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和綠證市場有效打通
發(fā)布時間:2024-09-13 13:33閱讀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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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及生態(tài)環(huán)境部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與自愿減排市場銜接工作的通知,這即意味著打通了自愿減排(CCER)交易市場和綠證交易市場。在此之前,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和綠證市場是兩個相互獨立的體系,二者互不干涉,這次打通之后,有效推動了二者的互聯(lián)互通,也進一步推動了碳排放交易市場和綠證市場的互通。通知提到,設立兩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適用于《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并網海上風力發(fā)電》《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并網光熱發(fā)電》的項目(以下簡稱深遠海海上風電、光熱發(fā)電項目)有關企業(yè),可自主選擇核發(fā)交易綠證或申請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光伏、其他風電項目暫不新納入自愿減排市場。過渡期后,綜合綠證和自愿減排市場運行等情況,適時調整綠證與自愿減排市場對于深遠海海上風電、光熱發(fā)電項目的銜接要求。(摘自——界面新聞)